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内容新婚姻法新规定全文
人的一生,没有遗憾,只有失落.
很多已经结婚的人,突然觉得孤独的婚姻生活,只是让人生道路中匆忙,不知所措.
不要觉得不值得,但实际上是很多女人都很苦恼.
这几天,很多兄弟都在想这个婚姻问题.
很多婚后作弊的朋友,在尝试婚姻法,却从来没有被纳入婚姻法,直到夫妻感情破裂,丈夫出轨,也离职了,自尊心受损.
那么,作为老婆,如果你和老公感情很好,如何看待你的爱人,这个时候你们的感情还会继续吗?下面,我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民心态不良的婚姻法(离婚后法).
让我们看这些作弊的婚姻法吧.
有人说是自私的,有人说是病态的.
虽然这里可以很好的理解,但这是婚姻法之一,可以保护你.
那么,什么是可以依靠的婚姻法?点击下面的图片看!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6条
民法典第七条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17条:
婚前或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双方未就婚姻关联做出书面形式承诺,婚前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所得的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.
夫妻一方拥有的以下财产,除本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外:
(一)一方婚前财产;
(二)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、伤残人生活补助金等费用;
(三)遗书或赠与协议中明确只属于一方的财产;
(四)一方专用日用品;
(五)其他应归一方所有的财产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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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法典》第39.5条
结婚后,一方或双方对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资产有平等处理权.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
第四十七条
婚姻法第四十六条
婚前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双方未就婚姻关联做出书面承诺,婚后由一方或双方共同偿还的债务,可以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解决.
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检察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根据照顾子女、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定.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》
第五十七条
婚前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双方未就婚姻关联作出书面承诺,可以由双方协议解决.
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检察院按照顾子女、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定.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(四)》
第七十七条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(五)》
第九十八条
婚前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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